首页 > 资讯 > > 内容页

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内容

时间:2023-07-29 21:13:17 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

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分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

1.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是:

(1)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;


(相关资料图)

(2)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;

(3)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证据,重新鉴定、勘验,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;

(4)应当延期的情形。

2.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:

(1)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物证,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;

(2)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,提出建议的;

(3)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。

二、

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

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不超过1个月。一般是延期审理情形结束后,恢复案件审理。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98条,遇有下列情况之一,影响审判进行的,可以延期审理;

(一)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物证,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;

(二)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,提出建议的;

(三)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。

三、

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

找法网提醒你,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有:

1.时间不同。延期审理只能应用在正在进行的审判过程中,中止审理是可以应用于法院得到案件至做出最后决定的期间里的。

2.原因不同,引起延期审理是因为诉讼自己发生了故障,解决的办法是等其他的诉讼的完毕,所以延期审理是可以进行其他的诉讼的,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了不能违背的事情发生,解决办法和诉讼自己没有关系,所以中止庭审是暂停所有的诉讼。

3.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不同,延期审理得产生是可以给出一个具体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,中止庭审后的开启时间是不能被确定的。

x
广告
猜你喜欢